机械-关于还原奶标识之争的思考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05年10月15日起,凡在灭菌乳、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进程中使用“复原乳”的,不论数量多少,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主要展现面上醒目标注“复原乳”及其百分比,供消费者自由选择,而巴氏杀菌乳则不得添加复原乳。对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允许其销售至2006年1月15日。此规定1经公布,全部乳品界为之大哗。同意者有之,说早该出台;持异议者亦有之,1些加工企业乃至上书有关部门,要求延期实行这1规定。 简单说,“还原奶”就是用奶粉还原的液态奶,不同于鲜牛奶,“用奶粉勾兑鲜奶”这早已是奶制品行业公然的秘密。还原奶经过两次超高温处理后,营养成分损失较大,但由于未加标注,消费者难以辨别,再加上许多消费者在购买牛奶时,只注意品牌和生产日期,很少有人关注其成分要拆迁了一般能拿多少补偿,从而造成众多消费者都在喝“糊涂奶”——不知道他们花鲜奶价格所购买的所谓巴氏消毒奶、高温灭菌奶、酸奶,其实不都是纯鲜牛奶,而是还原奶。事实上,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纯鲜牛奶制品最少3分之2以上含有“复原乳”。 实际上,从国务院下发通知到现在为止,在全国很多城市“复原乳”仍然是个“稀罕物”,在超市等大型购物市场里照旧难觅踪迹!为什么会出现这类情况呢?部分企业表示开发商强拆行为合法吗,此次通知下得很急,而乳品保质期大多是半年,到明年34月份才到期,短时间内在流通领域还将存在大量原标识产品。另外,由于新包装从设计、生产到投入使用最少需要1个月的时间,时间上准备不足。而有很多奶企说自己奶源充足,无需使用“复原乳”生产,但据权威人士介绍:奶源充足其实不等于不使用复原乳,只是使用的程度有所不同。由于奶牛每次产奶的浓度不同,为了到达国家相干的标准化要求,就会加入奶粉进行调解。 还原奶标识之争,其实由来已久。前些年,乳品企业竞争剧烈,为了抢占市场,并与还原奶相辨别,有些企业使用了“纯鲜”战略,但遭到“还原奶”生产企业的围攻。去年国家有关部门的1道“禁鲜令”又在乳品业掀起1场风波。所谓“禁鲜”就是不论使用生鲜奶或还原奶生产的液态奶在产品标识上都不能使用“纯鲜”字样。“禁鲜令”的结果造成鲜奶与还原奶不分,使消费者没法辨识、选择,并造成奶农卖奶难,乃至在个别地区出现宰杀奶牛的不正常现象。 乳品生产厂家为什么要用“复原乳”做原材料呢?主要是“复原乳”本钱低、利润高。资料显示,现在进口奶粉价格在每吨1.2万元左右,1吨奶粉可以还原成8吨液态奶,而8吨鲜奶在国内仅收购价就达2万元以上,巨大的利润空间使得厂家对“还原奶”趋之若骛。另外1个缘由是我国原料奶质量差,我国大多数奶农生产的鲜奶细菌数要高于国外鲜奶上百倍,导致生产出的乳制品质量上不去。特别是酸奶,由于含有乳酸菌,对原料奶要求更高。所以国内众多厂家宁愿选择进口奶粉,也不愿使用国产原料奶。 国务院的通知对液态奶市场存在的问题表明了政府的态度:近1个时期,1些企业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液态奶,不能正确标明,误导了消费者,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影响了我国奶业的健康发展。但“复原乳”标识的迟迟不出现,表明部分奶企正与“国标”进行消极对抗,为了局部利益侵害大众利益。惟今之计,只有严格依照《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中的“对未经备案或备案信息产生变化未及时申请变更和备案信息不实的,应责令停产整改;已上市销售的,责令撤下柜台”的规定严格实行,建立起“国标”的尊严与声望,让背规者遭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各个液态奶生产经营单位,1定要建立起“局部服从于全局”的观念,严格依照“国标”进行生产经营,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